Presentation的五宗罪
- 沒有明確重點。 當你講完以後, 聽眾會在想: 「我聽了甚麼呢?」
- 對聽眾沒有切身好處。 聽眾聽完以後會在想, 「這對我有甚麼幫助?」
- 沒有明確合理的流程。 東說說,西說說。 聽眾會在想, 「等一下, 為什麼會現在說這些呢? 那前面的東西究竟是怎樣?」
- 太詳細。 為了令聽眾覺得自己是專家, 嘗試把一大堆資料一次過塞進聽眾的腦袋。 聽眾會在想:「他究竟在說甚麼?」
- 太長。 把聽眾悶到發瘋。
舉一個例子。 譬如我和你聊天, 我說: 「讓我跟你講個笑話吧」。 這防止了犯第一宗罪, 因為我已有明確的重點, 就是說笑話。 但為何你要聽一個笑話呢? 對你有什麼好處呢? 除非你跟我表示你看悶, 想聽聽笑話笑一下, 否則我便犯了第二宗罪。
現在我跟你說一個笑話, 但我先把會令你發笑的部份說出來而不先交代故事背景, 這會犯了第三宗罪。 你會想:「為什麼要笑呢? 是否之前發生了什麼事?」
假如我把這個笑話的作者的身高,生活和飲食習慣, 外表, 婚姻狀況, 家庭背景都跟你講, 這便犯了第四宗罪。
最後, 如果你要聽我說三小時後才會到笑位, 這肯定是太長了。 這是第五宗罪。
可能你會在想, 那有人會這樣說話呢? 但如果你細心想一下, 你會發現你聽過的presentation或許沒有同時出現以上五宗罪, 但犯上了以上任何一種卻是相當普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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